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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20-11-30 08:34     |    点击:198

学生科、各年级组:
  为了全面提升我院学生德育工作质量,努力培养一支思想政治觉悟高、管理能力好、业务水平强的学生管理队伍,全面提升班级管理工作水平,近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管理者的工作的积极性、工作热情,学院决定在2019——2020学年度工作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2019——2020学年度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原则:
  1、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4、坚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的原则。
  5、坚持按照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各项数据评选的原则。
  三、评选奖项名称:
  优秀辅导员  优秀学生管理者
  四、评选条件:
  1、在我院从事辅导员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满1年以上。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辅导员职责,引导学生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模范执行《教师职业道规范》,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和爱护学生,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效果明显,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班主任工作中勇于创新,工作方法有特色。
  5、班级管理思路明确,日常管理有条不紊,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集体荣誉感强,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业务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处理问题公平公正,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能较好完成学生各项业务工作及在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工作。
  7、学生流失率较低,全年班级学生流失率不超过4%。
  五、评选程序:
  1、年级组召开会议并公开推荐
  2、 学生科、教学科、办公室根据各项数据进行核对。
  3、部委会开会研究认定。
  4、学院领导批准。
  六、奖励表彰:
  在2019——2020学年度学院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七、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材料,先进名单须附申请材料或先进事迹材料,以电子档的形式上交学生科。

 
工程管理学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