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及安置协议书
招生信息 | 2020-08-15 16:24 | 点击:172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当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毛泽东
西 安 军 需 工 业 学 校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需工业学校)
教
育
及
安
置
协
议
书
学校教育及安置协议书
甲方:西安军需工业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为贯彻“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务实解决乙方就业问题,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教学和就业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政策,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高素质师资及完善的教学设施。
2、根据“诚信为基、能力为本”的办学理念,以德促智,全面开展学生素质养成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及道德修养。
3、进行专业模块化教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制定的课程计划,达到用人单位岗位标准需求。
4、学生完成学业,经专业和技能考试合格,颁发培训证书和国家资格证书。学生结清费用并办理离校手续时,学校按其岗位培训进行对口安置就业,并实行二年跟踪就业服务。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及时向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在校情况,进行合力教育。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统一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修养。
2、认真刻苦学好专业技术,服务社会,为学校争光,为家长分忧。
3、培训结业,成绩合格,取得培训证和资格证书,根据自己专业专长,并结合家长意愿,由学校统一安置到对口单位工作。
4、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到处分者,学校将解除本协议;结业时经考核未能达标,学校不予安置。
5、学生服从安置安排,包括就业报到,就业面试,如不去或不服从甲方的安排,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本人身体疾病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者,经治疗痊愈后,学校予以二次安置。
三、就业服务
1、学校郑重承诺:学生遵守协议,规范执行,学校对口安置,并实施五年跟踪服务。
2、学生在校期间,应按要求完成学习计划,不能通过学校和企业安排的考试,不予安置就业。
3、学生安置就业后,因客观原因离职的,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不提前联系且私自离岗者,学校不再提供二次就业服务。
4.学生在企业工作期间,违纪违法,不服管理,被辞退者,学校不再提供就业服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符合就业条件,甲方未能安排就业,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学费;
2、乙方在校期间未按规定交清学杂费、中途退学不予安排工作。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