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20-09-05 18:49 | 点击:160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将于2015年12月1日至7日报名。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各科目均实行全省统考,每科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非“三校”生不得报名 随迁子女申请须符合条件
省招办印发的《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只接受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报名。同时,考生截止高考当年,须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者,必须符合相关报名条件。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明年6月7、8日考试
省招办要求,各市(区)招办原则上要将高职单招考点集中、独立设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6月8日上午计算机应用基础,下午英语。
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录取的提前批次进行,按照职教师资本科、高职(专科)顺序分段录取。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三校”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并被录取注册的,不再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