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需工业学校 | 学校代码:001027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7-12-11 17:36     |    点击:440

工程管理学院、教务处:

  为全面贯彻党的职业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我院校风、学风建设,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钻研技术、提高技能,调动学生学习专业理论的积极性和参加技能培训的主动性,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学生手册》“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条例”规定。现决定在2014、2015、2016级学生中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缴费注册、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学生,2014、2015、2016级符合评选条件的各班级可申请参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

  二、评比办法

  根据《西安军需工业学校学生手册》、《西安军需工业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条款进行评比。

  三、奖项设置及比例

  1.三好学生:控制在学生总人数(工程管理学院1281人)5%以内,工程管理学院48名(每班限报1人)。

  2.学习优秀生:一等奖:3名(高技1名,中技1名、中专1名);二等奖:3名(高技1名,中技1名、中专1名);三等奖:3名(高技1名,中技1名、中专1名)。

  3.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一名(工程管理学院48个班级)共48名;另:团委学生干部6名;学生会学生干部8名;国旗护卫队19名;工程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11名。

  4.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原则上每班一名(工程管理学院48个班级)共48名;另:工程管理学院学生分会3名、新生力艺术团4名、篮球队3名、新闻中心3名。

  5.先进班集体:工程管理学院评选出5个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认真总结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重要思想》的系列讲话精神;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维护安定团结。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勇于创新、积极实训、刻苦钻研,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技术,专业理论学习成绩和技能培训成绩优秀。

  3.身体好:积极锻炼身体,体魄健康,体育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表现突出。

  (二)学习优秀生评选条件:

  学习优秀生,必须符合下面前四个条件,然后按学年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和技能培训平均成绩评选一、二、三等奖。

  1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总结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重要思想》的系列讲话精神;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自觉遵守《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全学年无违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实训,能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好的掌握实训课中的技术、技能,并考取相应的技术、技能等级证。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过程;无上课和实训旷课记录、无考试违纪现象,理论学习及实训成绩优良,并考取相应技术、技能等级证。

  4.学年理论课考试平均成绩和实训课考核成绩达到以下规定标准:

  (1)一等奖:每学年课程平均成绩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实训课考核优秀,并考取相应较高级技术、技能等级证,(在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

  (2)二等奖:每学年课程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实训课考核良好,并考取相应技术、技能等级证,(在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

 (3)三等奖:每学年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实训课考核较好,并考取相应技术、技能等级证,(在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认真总结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重要思想》的系列讲话精神;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维护安定团结。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勇于创新,积极实训,刻苦钻研技能、技术,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和实训成绩良好;积极锻炼身体,体魄健康。

  3.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成绩显著;在学院及部、班级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积极参加学院及部和班级各项体育活动,表现突出;

  3.积极组织参加学院和班级各项文娱活动,表现突出,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中起到带头作用。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团结一致,管理有方;班干部、党团员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及时向党团组织输送优秀分子。

  2.班级青年团员占群众比率达到80%以上,按时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

  3.积极向学院各级社团推荐学生干部(1人以上)。

  4.全年早操、早读、晚自习及其他大型活动出勤率达到均高于其他班级。

  2.全年班级学生流失率低于4%

  3.班级人数大于30人以上的班级优先考虑

  4.班级出现打群架、偷盗等严重违纪现象、在校园造成恶劣影响及重大安全事故的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5.全年班级在红歌会、篮球联赛、运动会、经典美文诗词诵读等活动中,组织得力,成绩突出,获得一、二、三等奖及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等其他奖项达到2次以上的(在获奖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获得奖项等级较高的班级优先考虑)

  6.在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中,积极参与舞台搭建,后勤保障。

  7.在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中班级参与人数较多(班级人数大于25人以上的班级优先考虑)

  8.班级学习氛围浓厚,考试一次性通过率均高于其他班级的(含实训)

  9.在各类考试中无违纪违规或在课堂教学中无违反教学秩序行为的

  六、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每人只能评一项。

  3.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可增加一个名额。

  七、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工程管理学院依据本通知组织考核评选。先以班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提出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及先进班集体报学生科,学生科会同教务科对所报候选人的学习、实训成绩、平时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并将拟上报的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单在院系内张榜公告3天,于12月15日12:00之前,将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

  2.教务处对先进个人的学习成绩进行审核。

  3.学生处将会同评审小组对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进行全面审核。

  4.学生处将拟表彰的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单,提交院务会审定,由学生处组织表彰奖励。

  七、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材料,所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须附申请材料或先进事迹材料,工程管理学院将评选的先进个人名单统一汇总,以纸质档和电子档的形式上交学生处,统一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内容格式标题为黑体三号,正文四号宋体,页面上下为2.3 cm、2.0cm,左右分别为2.3cm、2.0cm,左装订,并加盖院系公章。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小组成员

  2.2016-2017年度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学生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