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需工业学校 | 学校代码:001027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7-12-11 17:38     |    点击:565

工程管理学院:

  在过去的一年里,广大辅导员及学生管理工作者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为我院教学、实训、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及学生管理者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激励广大学生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学院决定,对我院2016-2017年度辅导员及学生管理工作者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截止2017年在辅导员岗位及学生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工。

  二、评选原则

  根据目前学院辅导员工作队伍及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现状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严格评选。

  三、评选奖项(优秀辅导员3名)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工作积极性高,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纪律性。

  2.班级管理得力,在早操、晚自习或各类大型会议,室外活动组织中出勤率高,有秩序。

  3.全年班级学生缴费率达到96%以上,全年班级学生流失率低于4%

  4.所带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团结一致,管理有方;班干部、党团员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及时向党团组织输送优秀分子。

  5.班级青年团员占群众比率达到80%以上,按时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

  6.积极向学院各级社团推荐学生干部(1人以上)。

  7.班级出现打群架、偷盗等严重违纪现象、在校园造成恶劣影响及重大安全事故的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8.全年班级在红歌会、篮球联赛、运动会、经典美文诗词诵读等活动中,组织得力,成绩突出,获得一、二、三等奖及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等其他奖项达到2次以上的(在获奖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获得奖项等级较高的班级优先考虑)

  9.班风好、班级学习氛围浓厚

  10.在各类考试中无违纪违规或在课堂教学中无违反教学秩序行为的

  (二)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名(院系学生科1名,学生处1名)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认真总结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重要思想》的系列讲话精神文件。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3.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尽职尽责,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工作细致认真,业务能力强,能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四、奖励表彰

  (一)学院在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奖金金额

  先进个人奖金800元∕人

  五、具体要求

  1.先进个人须上报先进事迹材料,附电子档。统一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内容格式标题为黑体三号,正文四号宋体,页面上下为2.4 cm、2.0cm,左右分别为2.3cm,2.0cm,左装订,并加盖院系公章。

  2.工程管理学院于12月18日12:00之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

  附件:

  1.2016-2017学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小组成员

  2.优秀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个人评审表

学生处

2017年12月5日

2016-2017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白拴锁

  副组长:袁孝臣、王艳慧、李超

  成员:亢文冈、杨得邦、李志宏、冉蕾蕾、井晓华、商文涛


  在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或发邮件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15091183686

  电子邮箱:xsclzh@163.com

  投诉地点:学生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