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8-03-09 16:16 | 点击:632
2018届春季毕业生的毕业证现已办理完毕,自2018年3月12日起开始发放毕业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本人亲自来学校领取:本人去财务开清费单,凭借清费单去教务处考籍科老师处领取毕业证。
二、如学生本人无法回校领取毕业证,需他人带领,须出示委托书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毕业证,缺一不可。
教务处考籍科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