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7-09-19 15:43 | 点击:518
工程管理学院:
为了规范和及时处理各类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学生的切身利益,提高理赔时效。现就2017-2018学年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对象:
我院在校交费注册的学生
二、保险时效:
成功投保之日起至次年一年内有效
三、报案时间:
参保学生在校园发生意外伤害时须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学院学生处办理保险人员,特殊情况可电话告知,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期限的不予办理。
四、投保要求及流程:
1.当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而使身体受到伤害) 事故时,请院系及时上报学生处,被保人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
2.意外保险所需资料。
(1)门诊:
1.个人意外事件情况说明(书面文字,辅导员签字,院系学生科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3.原始门诊病历、诊断证明
4.原始收费票据
5.其他检查单
(2)住院:
1.个人意外事件情况说明(书面文字,辅导员签字,院系学生科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3.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短期医嘱、用药清单、住院证、出院证、诊断证明(复印件)
4.原始住院收费收据(有社保的人员社保报销完后在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需要提供住院收据的复印件及社保报销收据原件)
5.其他检查单(复印件)
五、被保人在治疗全愈出院后,一星期以内将所需全部材料按照以上要求上交学生处
五、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联系人:李志宏
联系电话:029-62780611
办公地点:学生处办公室
此通知
西安军需工业学校学生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