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8-09-27 11:01 | 点击:110
各院(站)、处 (室)、中心、生活服务公司:
根据学院2018年国庆假期通知安排,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厅和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今年国庆假日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有效得力措施保证安全。节假日期间要关锁好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资料室、办公室等部位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部门所有人员假期不得将私人贵重物品留置于校内,否则一旦被盗,后果自负。
三、工程管理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动态掌握了解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外出、离校、留校情况,切实做好学生离校前的防火、防盗、防传销、防踩踏等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提醒学生外出探亲、旅游时注意以下事项:(一)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离校时学生公寓不可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向陌生人透露支付密码、家长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二)如实告诉学校和家长自己的行程安排,手机要保持畅通;(三)有同学、朋友邀请去外地游玩,如果不十分了解对方近况不能接受;(四)出行时最好结伴而行,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切勿乘坐黑车;不随便饮用陌生人提供的饮料和食品;(五)要远离歌厅、网吧、酒吧、小旅馆等案件高发场所。
四、公寓管理部门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公寓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其他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预防在先,确保安全。要加强对学生的入住管理工作,严禁校外任何人员在公寓内留宿,切实履行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职责。
五、假期师生员工仍需遵守持信息卡出入大门,大件物品出校门登记制度,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
六、各部门要做好假期安全值班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要害部位和贵重物品存放场所要安排专人职守。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财产被盗或发生突发事件,应冷静果断处置并及时向保卫处及带班院领导汇报。
保卫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