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8-07-07 18:59 | 点击:606
2018届毕业生:
15级中专学生毕业证书现已办理完毕,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7月9日— 7月11 日集中发放毕业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1.毕业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7月9日至 7月11日(集中领取)。
2.领取地点:教务处考籍科(行政楼一楼考籍科办公室)。
3.领取毕业证书需带本人身份证与财务处出具的清费证明,不得由他人代领。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前来领取,须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注明代领人与自己的关系并书“因此造成的证件丢失由本人负责”)以及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领取毕业证书时,请务必仔细核对证书及签领名册上的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若有不符,请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教务处考籍科核查。
5.领取毕业证书时需领证人签字,若由他人代领,签代领人姓名并注明(代领)。
6.领取毕业证书后,可凭毕业证书领取个人学籍档案。
7.毕业证书若丢失均无法补办,请各位同学务必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书。
注:在此期间不能前来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请9月份以后再来领取。
教务处考籍科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