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9-03-01 11:53 | 点击:638
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函授站、电教网络中心及教研室:
根据《西安军需工业学校关于建立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的暂行规定》,学院决定于2019年2月28日至3月8日开展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学院、中心自查,教学信息员集中反馈,教务处检查督导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工程管理学院在3月3日前组织一次学期初教学工作会议,布置学期初教学和开课工作。要组织一次周密细致的工作自查,如存在工作安排不到位问题,要及时排除和化解,做到教师、教室、教材三落实,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表和教案四齐全,确保期初教学秩序稳定、有序。
2.教师聘请到位,并给每位教师下发任课通知书。认真组织学习《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要求工程管理学院将任课教师信息汇总表和业务档案表于第二周周末上交至教务处。教务主任必须对新聘教师进行听课,严格把关。
3.工程管理学院按上学期审核通过的教材清单预订教材,认真逐一核对,于3月8日前将实用清单报教务处进行核查。
4.对教室(含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如多媒体设备状况、卫生状况、课桌椅黑板状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5.实训中心和电教中心认真检查和落实实践教学环节,检查各实验实训室的准备情况,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状态、损耗材料准备情况等;落实实训教学的安排,包括校内外实训安排、顶岗实习等。
6.函授站做好成教新老生档案整理工作,做好国家开放大学春季注册宣传工作。
7.教务处教研室、实训中心教研室做好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做好兴趣班开课计划。
8.认真做好学生到课率检查工作。报到人数两天上报一次。
9.教务处将于3月3日15:00对以上要求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总结
各教学部门应根据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3月8日12点前上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