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019-11-28 10:09 | 点击:486
工程管理学院、实训中心、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师德高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将于2019年12月份表彰一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工作小组
组 长:李 超
组 员:亢文冈 王 维 李康亚 冉蕾蕾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院任教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专职教师;在我院任教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兼职教师。思政课教师可放宽至任教满半年。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表现
师德表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1.履行岗位职责不落实,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2.本年度病假超过7天(含 7 天)以上、事假超过15天(含15天)以上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3.在学生、同事间传播影响团结稳定的言论或搬弄是非的。
4.违反学校规定,私自收取学生费用征订、印刷资料或办理证书的。
5.违纪违法受到公开批评或处分的。
6.无正当理由,参加校级以上活动中途弃权,占用名额导致其他老师不能参加,给学校外界声誉带来影响的。
7.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或教学过程出现教学事故的。
8.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者。
(二)业务表现: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求真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2.能认真落实课程思政工作,在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学中渗透思政元素,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育人作用。
2.备课认真,教案书写规范;对教材钻研透彻,讲课熟练,按教学计划编制授课计划;
3.能结合学生、社会需求的实际组织教学,因材施教,教法灵活,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4.课堂教学组织严密,时间安排合理,张弛得当;
5.完成教学计划,多数学生能够接受并掌握课程的主要内容,并能初步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6.专职教师周课时不少于18节,兼职教师周课时不少于8节。担任行政职务的专职教师周课时不少于14节;
7.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评选、技能竞赛或担任技能竞赛指导老师。
四、评选程序
1.工程管理学院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对每位教师的参评学生不少于70人。
2.程管理学院组织专门的评教听课工作组对学生评教结果进行复评。
3.工程管理学院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评定,于11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教务处参加联评;并安排好教学干部评教听课工作。
4.由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评小组,对评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学生评教30%、辅导员评教20%、教学人员评教20%、教学干部评教30%的比例换算总成绩进行排名。
5.学生评教成绩按照教学信息系统中9月、10月、11月成绩取平均值。
6.同时在军需和建院代课的老师,综合成绩取平均值。
7.优秀教师评教总成绩不低于90分,评选结果不超过12人。
8.联评小组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审批,并公示3天,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五、推荐名额
兼职教师按符合条件人员的40%上报,专职教师(含实训教师)按符合条件人员的50%上报。
特此通知
附: 1.优秀教师推荐表。
2.教师专业技能赋分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